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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检验尸体伤痕法

我国古代司法人员,在长期的法医实践中,形成一整套独特的检验尸体伤痕方法。

检验前,先准备些糟醋、葱、川椒、食盐、白梅等。因为人的皮肤有红、黑二色,死后会泛出青色。假如验尸时看不出伤痕,可在认为可疑的部位用水把皮肤洒湿,然后将葱白打碎、摊开,涂在可能有伤痕的地方,再用纸蘸醋盖上,约1个时辰除去,用水洗净,伤痕则显现。如果尸体上有几块青黑的地方,可用水慢慢滴注。假如是伤痕,皮肉就较坚硬,水滴便停滞不流,假如不是伤痕,皮肉上较松软,水滴就会流掉。

检验尸伤和骨伤,如果在受伤的地方看不见伤损的痕迹,可以用糟醋洗敷尸体,把尸体抬到露天地方,用新油过的绸子或明亮的雨伞,张盖在需要验看的部位,迎着阳光,隔着绸或伞观看,就能看见伤痕。如果是阴雨天,用炭火隔着照,效果一样。这样做后,如果伤痕还看不见,把白梅捣烂,摊在需验看的地方,然后用糟醋洗敷,再隔着绸或伞照看。若仍看不见,就剥下白梅的肉,加进适量的葱、川椒、食盐等,合在一起研烂,做成饼子,放在火上烤得炙热,再用一张纸贴在需要验看的地方,把熟白梅饼放在上面熨烙,伤痕就会显现出来。这与现代法医学上用紫外线光照射检验伤痕的道理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