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买卖的行业叫作“商业”,市场上用来交换的物资叫作“商品”,做买卖的人叫作“商人”。为什么凡是同买卖有关的事和人,都要冠以“商”字呢?原来,这同我国的商代有直接的关系。“商人”这个词,就是从“商国之人”这个词组演变来的。“商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一个朝代,后来被周武王所推翻。周朝建立之初,商朝的遗民地位十分低下。他们既没有政治权利、又没有可耕种的土地,生活非常艰难。而这个时候,由于生产力的发展,社会对产品交换的要求与日俱增。但是,作买卖当时是被人看不起的,周朝的贵族,当然不屑于干这个事。这样,商朝的遗民为了生计,就东奔西跑地作起买卖来,日子一长,便形成一个固定的职业。由于当时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是商朝的遗民,所以周人称他们为“商人”。后来,随着社会的发展,从事这个职业的人越来越多,尽管这些人当中,有许多并不是商朝的遗民,但是人们还是称他们为“商人”,而且这个词一直被沿用至今。
顺带说及的是,“商人”,在古代是分为两类的,即凡是固定在一个地方经营者,如开店坐铺,则称为“贾”(读古)。“春秋”时代鲁国曾设有“贾正”这种官职,专门管理市场贸易事务。而流动在外面进行贸易的,才叫“商”。然而,现在“贾”、“商”已经不分,凡是作买卖的,统称为“商”。
中国古代由于将商业作为抑制的对象,实行抑商政策,商人的地位是很低的。随着宋代商业的逐步发展,社会上各阶层竞相追逐商业利润,人们才稍微改变了以前把商业视为“末业”的传统观念。然而,直到南宋时,商人才成为封建国家法定的“四民”之一,跟士、农、工一样取得了“齐民”的资格。不仅如此,商人尤其是富裕的商人还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,并想方设法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商业资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