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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婉约派”与“豪放派”

词作为一种文学形式产生于隋唐,经过五代到宋朝时进入鼎盛时期。“豪放派”与“婉约派”是后人论宋词的特定概念。

“豪放”、“婉约”之说最早见于明代张綖的《诗余图谱》:“词体大略有二:一体婉约,一体豪放。婉约者欲其辞情酝藉,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弘。盖亦存乎其人,如秦少游(秦观)之作多是婉约,苏子瞻(苏轼)之作多是豪放。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。”后人又将这里所说的“体”引申为“派”(如明代的王士祯),即“豪放派”与“婉约派”。

词这种文体刚刚产生的时候,古人还视词为“小道”。称之为“诗余”。词没有诗那样悠久的历史,也没有诗那样尊贵的身分,文人们在诗中不宜写出的情事都拿到词里面去写。尤其宋代,宋诗受道学影响,“言理而不言情”,结果使男女爱情、春花秋月的内容成了词的中心内容。在苏轼之前,无论是晏氏父子,还是欧阳修、柳永,大都没有突破这种“词为艳科”的藩篱。由于这些历史原因,使得词一开始就以“婉约”为其基本传统,所以明代的张綖说“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”。到了北宋中期,苏轼将宋代诗文革新运动的成就引进词坛,他“以诗为词”,扩展词的意境,叙事议论、吊古伤今、记游、赠答等等,几乎“无意不可入,无事不可言”,从而开创了豪放的词风,把词引向健康、广阔的道路。南宋时,以辛弃疾为代表的爱国词人又进一步“以文为词”,并在词中抒发了慷慨悲壮的爱国激情,进一步解放了词体,把词的豪放境界推向更高阶段。苏轼之后,也有周邦彦、李清照、姜夔、吴文英等人在“婉约”的道路上继续前进,他们追求“富艳精工”、“缜密典丽”的格律词风,在词的表现艺术上各有创新,历来被人们称为“婉约派”的正宗。

一般来说,“婉约派”的词题材狭窄,多写风花雪月,格律精工,清切婉丽,纤巧优美;“豪放派”则内容广泛,刚健奔放,追求壮美。“婉约派”往往过于追求形式;“豪放派”的末流也容易声浮气躁,流于粗糙。

应当说明,在古人丰富的词作里,实际上风格是多样的。非“婉约”、“豪放”所能全部囊括。即使是同一作家,也往往“婉约”、“豪放”并存,如苏轼的《江城子》(十年生死两茫法)和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,前者“婉约”,后者“豪放”。其实,同一首词也可以“婉约”、“豪放”两种艺术手法并用。因而,所谓“婉约派”与“豪放派”,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,也不是对具体作家的单纯鉴定,它只是后人对于词的发展中两种基本倾向、两条发展道路的总的概括。“婉约派”是对传统词风的继承和发展,“豪放派”则是苏辛对于词的革新。他们对于词的发展都有各自的贡献。